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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恢复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0-04-08 点击:1585

石家庄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社会生活逐步走向正轨。


为满足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迫切需求,


根据上级交管部门关于

疫情防控最新精神和工作部署

自2020年4月20日起

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驾考恢复通知


1、自2020年4月20日起,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2、自2020年4月10日起,广大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全科目考试。


3、疫情结束前,暂不受理河北省外(含外籍)考试和转入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考生或参加现场学习的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疫情期间,当天体温超过37.2°或有其它疑似症状(同时伴有干咳、呼吸困难、乏力)的考生或驾驶人,应停止前往考场或学习现场,以避免发生问题。


3、考生或参加现场学习的驾驶人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或学习完毕后立即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4、为保持场地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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