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平台收到网友留言咨询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
已不具备
当前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应如何申领相应准驾车型?
今天我们通过
三类不同情形分别介绍
当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时
如何办理
降级、注销及延期业务?
第 一 类
驾驶人身体条件无法恢复到原准驾车型条件的,需要及时办理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
法律依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办理方式
驾驶人体检
驾驶人首先需要前往公安网系统备案医院或自助体检机进行体检,查询体检点明细点这里。
携带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 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两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分所及各县(市)车管所
注意事项
办理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请提前处理好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罚,确保驾驶证状态“正常”。
第 二 类
驾驶人身体条件完全丧失驾驶能力且无法恢复的,需要及时办理驾驶证注销业务。
法律依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办理方式
携带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 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如需代办,还应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分所及各县(市)车管所
第 三 类
如果驾驶人属于可医治范畴,但短时间无法恢复身体状态的,请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及时申请延期审验、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